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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元/Wh、1.345元/Wh!欧派广东、江苏14.95MW/35.87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招标

发布时间:2024-10-09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0月1日,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清远、江苏无锡)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清远欧派用户侧储能EPC总承包项目和无锡欧派用户侧储能EPC总承包项目,总规模14.95MW/35.87MWh。


标段1:本项目拟在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园区内规划四套用户侧柜式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建设8.82MW/17.5MWh磷酸铁锂储能电站。本项目储能站站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工业园园区内,站址进站道路与园区原有进站道路保持一致。本项目工程用地所有权归属于对应厂区所有,建设场地在园区内,无需重新征地。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836900.00元,其中安全防护措施费78794.29元,折合单价1.248元/Wh。


标段2:本项目拟在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园区内规划四套用户侧柜式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建设6.13MW/18.37MWh磷酸铁锂储能电站。本项目储能站站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石洲路5号2号欧派家居厂区内,站址进站道路与园区原有进站道路保持一致。本项目工程用地所有权归属于对应厂区所有,建设场地在园区内,无需重新征地。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4703900.00元,其中安全防护措施费59671.09元,折合单价1.345元/Wh。


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具有单项容量10MWh或以上的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清远、江苏无锡)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清远、江苏无锡)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407-441800-04-01-923683)、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签发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408-320206-89-05-895430)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清远、江苏无锡)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单位: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880505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2个标段组成,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分别如下:


标段1:本项目拟在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园区内规划四套用户侧柜式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建设8.82MW/17.5MWh磷酸铁锂储能电站。本项目储能站站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工业园园区内,站址进站道路与园区原有进站道路保持一致。本项目工程用地所有权归属于对应厂区所有,建设场地在园区内,无需重新征地。


本项目包括储能系统相应的配套并网接入设施、运维设施、完成当地电网所要求的全部并网检测、现场测试及性能验证等,拟通过4个并网点接入厂区4路公用10kV线路。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2:本项目拟在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园区内规划四套用户侧柜式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建设6.13MW/18.37MWh磷酸铁锂储能电站。本项目储能站站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石洲路5号2号欧派家居厂区内,站址进站道路与园区原有进站道路保持一致。本项目工程用地所有权归属于对应厂区所有,建设场地在园区内,无需重新征地。


本项目包括储能系统相应的配套并网接入设施、运维设施、完成当地电网所要求的全部并网检测、现场测试及性能验证等,拟通过2个并网点接入厂区2路公用10kV线路。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方案为准。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四、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


标段1:清远欧派用户侧储能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2:无锡欧派用户侧储能EPC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可以报名参加1个或2个标段投标,并且允许投标人同时兼中两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2个标段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2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不得相同。


2.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1:本工程招标范围在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园区内。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储能系统成套设备(磷酸铁锂电池、BMS、EMS、PCS、升压变压器)、10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储能系统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场地清理工作、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2:本工程招标范围在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园区内。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储能系统成套设备(磷酸铁锂电池、BMS、EMS、PCS、升压变压器)、能碳管理系统、10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储能系统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场地清理工作、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


标段1:开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网试运行,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标段2:开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网试运行,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具有单项容量10MWh或以上的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资格要求:


A: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B: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同一标段中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接的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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