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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29来源:中国电力报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措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通知》强调,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将光伏开发与传统治沙相结合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治理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高度重视,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共同做好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实施光伏治沙项目。


《通知》提出,光伏治沙项目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当地防风固沙和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运行的需要。光伏方阵用地原则上不改变地表形态,但对于无植被覆盖和无土壤结皮的区域,确需平场的,要开展生态影响和修复方案评估。光伏电站场区内应避免大规模地面硬化,除必要的运维道路、基础、配套储能设施、电力汇集设施、运维控制和生活设施外,其余地面应尽量保持原有状态。


光伏治沙项目建设除应满足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外,还应适应防沙治沙要求,采用对地表扰动较小的施工工艺和工程设备。除硬化区域外,建设期造成地形改变、植被损坏、土壤垂直结构改变等环境破损的区域,应当全部及时恢复,防止加剧风沙危害。


《通知》要求,光伏治沙电站建设总体上应按照电站与防沙治沙措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的原则统筹组织,防沙治沙或草原修复项目开工时间应不晚于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时间,光伏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此外,各省级能源和林草主管部门要将光伏治沙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对光伏治沙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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